上週三施打疫苗的地方肌肉腫起來,所以今天早上帶著小P回去複診,

也順便補打萊姆病疫苗了。(原來小P出生的時候就有打過了,只是之前沒注意到。)

這禮拜三P拔帶小P去打一年一次的狂犬病疫苗,醫生說"萊姆病"台灣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,

醫生有建議我們考慮看看要不要施打?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幫家裡的寶貝施打"萊姆病疫苗"呢?

大家來認識萊姆病吧:

犬萊姆病的病原為Borrelia Burgdorferi,藉由壁蝨叮咬傳染,犬隻感染後依他的身體會出現不同症狀,或無明顯症狀,萊姆病是一個人畜共通傳染的疾病。台灣列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。

關於萊姆病的診斷:

因為不同階段有不同的臨床症狀,而且大多數的臨床症狀多不明顯,所以不能只用臨床症狀來診斷,必須洽詢您的獸醫師,尋求完善的診斷計畫。

病犬有下列常見症狀

階段一:感染早期的7-28天,犬隻可能沒有症狀或有發燒、疲倦、關節炎及跛腳的情形。

階段二:次臨床期,可能會持續1-3年,這時候症狀不明顯,許多畜主便掉以輕心。

階段三:慢性期,如果沒有治療,會有許多嚴重的病症,如關節炎、心肌炎、跛腳或其他腎臟及神經系統的疾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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